肉孢子虫病

肉孢子虫病

概述:肉孢子虫病(sarcosporidiosis)是由肉孢子虫属(sarcocystis)引起的人兽共患的原虫病。人体肉孢子虫感染多无临床症状,或只有较轻的一过性临床表现。

流行病学

流行病学:人肠肉孢子虫病的感染源是感染人肠肉孢子虫的猪、牛等中间宿主,而人肌肉孢子虫病的感染源是感染人肌肉孢子虫病的狗、猫等,病人不是感染源。本病分布广泛,我国一些地区感染率在20.6%~27.1%。

病因

病因:肉孢子虫可以终宿主形式,也可以中间宿主形式使人致病。以人为终宿主并致病的肉孢子虫,已知有两种,一种是猪-人肉孢子虫(S.suihominis),另一种是牛-人肉孢子虫(S.bovihominis)或称人肉孢子虫(S.hominis)。由于它们均可寄生在人体小肠,也有合称为“人肠肉孢子虫”者。以人为中间宿主,易寄生在人肌肉组织的肉孢子虫,可能有多种,现统称“人肌肉孢子虫”(humanmuscular sarcocystis)。当人误食肉孢子虫包囊而作为终宿主受到感染后,包囊内的缓殖子逸出,并侵入小肠黏膜杯状细胞,经配子生殖再移行固有层内行孢子生殖,最后发育为成熟卵囊,排出体外。当人误食终宿主排出的粪便中的成熟卵囊时,人成为中间宿主受到感染,在其肌肉组织中存在肉孢子囊。

发病机制

发病机制:肉孢子虫对中间宿主通常具有较强的致病性,对终宿主则较弱或无致病性。人体感染可因吞食未煮熟的含肉孢子虫囊的猪肉、牛肉引起“人肠肉孢子虫病”,人为终宿主;也可因食入污染卵囊或孢子囊的食物引起“人肌肉肉孢子虫病”,人为中间宿主。寄生在人肠黏膜固有层的肉孢子虫很少引起病变,或仅有轻微炎症;寄生在肌肉的肉孢子虫囊在囊壁完整时,一般仅有轻微的机械刺激和吸收营养等作用,但肉孢子虫囊内的母细胞(metrocyte)和缓殖子发生退行性变时,其液体中含有毒力很强的肉孢子虫毒素(sarcocystin),可引起局部炎性反应。如肉孢子虫囊破裂,反应则尤为强烈。同时可伴有过敏反应。动物实验证明,该种毒素类似细菌内毒素,能使家畜引起类似内毒素休克,体温升高,出血,水肿,甚至死亡。毒素还能直接抑制骨骼生长,间接干扰生长激素释放抑制因子等生长调节物,间接影响动物生长。
    肠道病理改变轻微,有时可见肠系膜淋巴结水肿、坏死。肌肉改变常见为皮肌炎和肌炎。肌肉组织可出现点状出血、结节性肉芽肿或心肌灰白色病灶。镜下可见肌肉组织变性,间质纤维化,横纹肌出血,淋巴细胞、浆细胞和少量嗜酸性粒细胞浸润,心肌营养不良与肌纤维变性等。

临床表现

临床表现:当人食入含有活的肉孢子囊(成熟包囊)的生牛肉或猪肉后,一般6~8h可出现恶心、腹胀腹痛腹泻,之后症状逐渐减轻,2天后上述症状自行消退。约经2周后,随大量卵囊排出的高峰期,可再次出现腹痛腹泻、糊状便,无脓血。部分病人伴有乏力、头昏及嗜酸性粒细胞可增高。

并发症

并发症:肉孢子虫位于心肌则引起严重的心肌炎

实验室检查

实验室检查:嗜酸性粒细胞可增高,另外粪便浓染集后可提高卵囊检出率。

其他辅助检查

其他辅助检查:目前暂无相关资料

诊断

诊断:确诊本病需自病人的粪便中检出成熟卵囊,或经肌肉活检查见人肌肉孢子虫。

鉴别诊断

鉴别诊断:本病应注意与弓形虫病,旋毛虫病相鉴别。

治疗

治疗:本病目前尚无特效药物治疗。由于多数患者病情轻微,故一般不必药物治
疗。曾有用磺胺嘧啶(1g/次,3次/d,连服5天;儿童减半)、磺胺甲噁唑/甲氧苄啶(复方磺胺甲噁唑)(1g/次,3次/d,连数5天;儿童减半)和吡喹酮(总剂量100mg/kg体重,分5天服用,3次/d)等治疗人肠肉孢子虫病,孢子囊阴转率分别为75%,81%和78%。连自强等(1990年)口服乙酰螺旋毒素(0.2g/次,4次/d,服15天)治疗人肉孢子虫病,据称有一定疗效。

预后

预后:本病症状较严重,且多为自限性疾病,一般预后良好。

预防

预防:本病症状较轻,且多为自限性,因此除对症治疗外,一般无需特殊治疗。也有试用复方磺胺甲噁唑等治疗人肠肉孢子虫的,疗效无定论。预防本病需注意个人饮食卫生,不吃生或半生的猪、牛肉,管理好动物粪便,减少污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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